云南行車運行專業(yè)制造商報價
云南行車起重機功耗安全技術交底
1.塔式云南行車的電氣設備應符合GB5144-85的要求。
2.塔式云南行車與外部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旋臂架起重機任何部分或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架空線路邊線的小水平距離不小于2m的要求。
3.對于塔式云南行車的重復接地,云南行車應在軌道兩端設置一套接地裝置,并將兩條軌道電氣連接成一個環(huán)。應在軌道接頭處進行電氣連接。對于較長的軌道,每30m增加一組接地裝置。
4、塔吊應按第四章第四節(jié)的要求設置防雷裝置。
5、塔吊供電電纜不得拖拉行走。
6、需要夜間工作的塔臺云南行車,在云南行車較好的地方,應設置面向工作面的泛光燈。當塔架高度為30m時,應在塔架頂部和吊桿末端安裝防撞紅色信號燈。
7、塔式云南行車在強電磁波源附近工作時,吊鉤與機身之間應采取隔離措施。
8.緊急停止開關應安裝在外部電梯轎廂的內部和外部。
9.外部電梯轎廂和樓層之間應安裝雙向通信系統(tǒng)。
10、外用電梯轎廂通過樓層時,應配備機械或電氣聯鎖保護門或棚欄。
11.日常工作前,必須對外部電梯的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進行空載檢查。檢查時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
12.云南行車限位開關應設置在電梯的上限和下限位置。